文/海苔熊

多年前我曾經回顧同居的研究,有些研究發現,同居的人比不同居的人更容易離婚,有些研究則沒有獲得這樣的結果,還有一些研究批評,這只是相關但並不保證因果。 不過前幾天,好基友子鈞傳了一篇文章給我,我重新有機會去看這些研究,突然有一種不一樣的想法——重要的並不是同居與否,是你選擇了同居(或選擇不同居)之後,兩個人的關係開始有「什麼樣」的改變。
三種不同的同居類型
就像天下的媽媽都不一樣(這個比喻也扯太遠),也沒有任何一對情侶的同居是一樣的。Catherine A. Surra等人(2012)指出,根據承諾(commitment)的程度深淺,至少有三種不同程度的同居形式:
1.類婚姻:除了不需要叫公婆和親家之外(其實這就差很多了),兩個人的相處幾乎就像婚姻一樣,會互相Cover 彼此的生活和照顧,也有一定程度的約束和規範。
2.試婚姻:相較於第一種承諾的程度比較少,不過,仍是兩個人一邊相處,一邊評估彼此是否適合結婚(Bumpass, Martin, & Sweet, 1991)。在這個過程當中,兩個人的目標比較一致,也試圖去磨合彼此相處上的一些問題。
3.炮友:承諾最低的一種組合,住在一起只是為了分攤房租、經濟上面的方便、或者有需求的時候可以啪啪啪,其實沒有任何的義務和責任,也沒有朝「更遠的未來想好而前進的打算」。
「你們心理學家就喜歡把人分類,都沒有想過這個分類的背後,真正的意義是什麼。」多年前我一個心理師朋友阿夜跟我說,我把這句話一直放在心裡,於是我在想,是什麼讓有些人攜手朝向未來,有些人則是過著「沒有好,也沒有不好的日子」?
我腦袋不好,所以一直覺得很苦惱,直到看到了婚姻心理學家 Scott M. Stanley 的文章。

你會丟掉舊手機嗎
我知道這是一個很跳tone 的問題,卻是回答前一個問題的關鍵。你有沒有發現,每次要換手機之前都會有一個掙扎,或者,當你開始習慣用Windows之後,要切換用Mac會有一個強烈的陣痛期(反之使用MAC習慣的人往往也回不去了)。習慣用iphone的人,也很難轉去用Android。
Stanley提供一個和上面的「手機困境」(cell
phone dilemma)相仿的觀點叫做「同居慣性」(Inertia),很多時候我們無法離開一段關係,並不是因為我們多愛或多在乎彼此,而是因為「離開太麻煩了」,用凡人的話來說就是:也沒有那麼愛了,只是習慣了。同居讓兩個人產生某種程度的依賴,這樣的依賴也使得發展「其他的關係」變得更為困難。

為何結婚
從這個角度重新看同居和離婚的問題,會有一種撥雲見日豁然開朗的感覺。問題並不是你們結婚之前有沒有住在一起,而是要看你們「為什麼」而結婚。如果是因為習慣、將就、就這樣吧~而結婚,那麼結果可能不太樂觀。
例如,Surra 與 Hughes好多好多年前的研究就指出,斯斯有三種,結婚的動機有兩種(Surra
& Hughes, 1997):
1.水到渠成(relationship
driven):想要和這個人度過後半輩子,經過縝密的考量而決定結婚。
2.事件促成(event
driven):因為孩子、其他親友的逼迫、年齡差不多到了等等的各種將就。
猜猜看,哪一種結婚後比較慘?整體來說,後者的婚姻品質明顯的比前者更差,帶球上籃、奉子成婚的結果也比較不樂觀(Surra,
Chandler, Asmussen, & Wareham, 1987)。
結論:同居,不一定導致分離。而是如果你選擇將就的婚姻,就只會有將就的結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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