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三小王的感情議題,隨著部落客私生活被狗仔揭露,再度成為茶餘飯後的八卦話題。從各式探討小三與人妻間愛恨糾葛的戲劇《犀利人妻》、《妻子的誘惑》的成功,在在顯示即便他們愛得再悲情壯烈,原配的感情依歸才是民眾的觀看重點。然而,在這場感情習題中,當有人出軌時,究竟誰錯比較多呢?!

不知者真的無罪嗎?
她只是最最無辜的第三者?!如果不知道你愛上的他或她有另一半,那這樣真的算第三者嗎?許多人遇到難解問題,通常旁人都會落得選邊站的窘境,而分類方式大抵就是你認識原配還是小三?!(當然,也不乏正義魔人或是真愛應援團,最後改投其他陣營的案例)
元配掛說法:「怎麼可能不、知、道?!」小三掛則認為:「真愛無敵!不被愛的人才該擔最大責任!」說穿了,感情裡雖沒有誰對誰錯,或許欺瞞的人並非存心,小三也非有意介入。但卻也扎扎實實地在這由「一對一」建構的感情世界裡「背叛」了另一方。
然而,感情並非零合賽局,你愛得比較多並不會因此得到相等的回饋,而愛情中也沒有所謂的勝利者,更沒有失敗者,只有參與者,一切只在於你是否參加與否。就如犀利人妻經典台詞:「不被愛的人才是第三者。」或許這句話言重了,不被愛的人並不是第三者,也不是被拋棄者,只是在這段關係中不再被愛,但不表示你不能再愛人或被愛!

明知卻故犯又該當何罪?
在此,先不論「一對一」交往,是否該成為世界通則。如果你身處的社會,普世價值認為交往本該一來一往,那如果你的愛太廣博、有分支,那就會被歸類為「道德感較低」的一群。(直白的意思就是負心漢、劈腿女)
這些人真的有罪嗎?在他與她的眼中,這只是在追求「真愛」的過程中,不小心傷了另外一個人。但愛不就是這麼一回事,沒來由也去無蹤,在他們內心或許早已認清,男如果未婚、女也尚未嫁,連法律都無法明確規範定我罪刑,何來有罪之?這也是之所以,小三、小王總能如此坦蕩、背叛者總是灑脫自在,而只有元配永遠無力面對的主因。
說到底,不愛了,你或妳什麼也不是!既然如此,何必多費心思沉溺在這段沒未來的情感中,既然自願自艾也無法喚回什麼,何不趁早解脫,也無須去強加罪名於他倆身上,因為對熱戀中的人們來說,這些完全「無感」。
或許是灑狗血的八點檔、復仇系電影,總是超現實地讓元配來個改頭換面(點個痣、換個髮型),便能化身另一個女人(男人)重新力挽愛情,也因如此讓愛情裡的善男信女們,被劈腿後,認為自己擁有喚回另一半「愛」與「良知」的能力!但事實總殘酷,愛情無關道德,當愛離開了,他從沒回頭過!

當情侶之間的愛已昇華為親情時,少了初相識時的激情如火,剩下的只有相知的了解,卻早已欠缺相惜的關愛之意。這時,當另外一個他或她,在對的時間點現身,究竟該把握這當下契機(sign)?還是該努力回歸原先逐漸平淡的戀情,再給舊情人一次機會?
這個感情習題,沒有絕對的標準答案,唯有自己決定了方向,並親身嘗試過才能了解,是濃烈衝動的「愛」優先,還是平淡樸實的「情」為重。但不管如何,在這若有似無的精神出軌,你就應該得儘快下定決心做出選擇,千萬別魚與熊掌都想兼得,太過貪心,最後可能落得一無所有!

小三、小王成功竄位的原因,究竟是因出軌者對原本戀情早已麻木無感,一切只是順勢而為。還是基於那些無法不活在「愛」裡的人們,希望每段戀情都能無縫接軌。當愛情逐漸凋零之際,便著手探尋下一個感情標的,而又不甘心於就此放掉前段戀情。最終,因為在外拈花惹草、或是不斷爬牆的行跡敗露,才讓出軌行為浮上檯面。
等到東窗事發,或許還想挽留這段關係,或許不想傷害元配(通常是藉口),然後口中不斷說著那遲來的我愛你。不管出軌者是真心放不下還是有意留後路,這愛情選擇權,自始自終都還在你身上,唯有你能為自己做出「去留」選擇。即便被背叛本來就不該、也不會是由小三、劈腿者他來終止這段關係,因為他們已經尚失選擇的權利。

當你的愛人劈腿,究竟該選擇原諒還是離開?這兩難問題永遠爭論不休!
感情早已因為背叛行為而變質破碎。劈腿一方,如果只因一時意亂情迷,之後便不再出軌,並專心回歸一對一的感情狀態,那你的容忍會被視為寬容。從此,出軌的一方得永遠活在你的寬恕之中,並背負著一個感情不忠者的原罪;而如不幸遇到累犯,你的原諒則會被旁人稱作縱容。即便背叛者不是你,最終也得一同背負「溺愛」盲目的罪名。
不管你的選擇繼續這段關係還是放下,被背叛的一方,都得自行承受這「take it or leave it」的抉擇困境。這也是被背叛者之所以痛苦、愛得提心吊膽,甚至不相信愛情的主因。
如果不願在這感情賽局裡賭一把,那還是趁早離席以免夜長夢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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